果洛藏族自治州 (Golog Tibetan Autonomous Prefecture)
果洛古称俄洛、郭罗克. 古为党项羌地. 唐置轨州(今果洛南部地区),元属吐蕃宣慰使司和宣政院轄地,明置麻儿匝安抚司,清为果洛土官地,属西宁府. 后隶成龙义道松潘漳腊营. 民国十八年(1929年),归青海省直辖,置果洛行政督察区、青海省第三行政督察区.
* 1950年,设果洛区,为青海省直属区.
* 1952年6月,西北军政委员会组建果洛工作团. 8月4日,工作团进驻果洛吉迈.
* 1954年1月1日,果洛区改设果洛藏族自治区,自治區政府驻查郎寺. 12月,设甘德县;果洛藏族自治区辖1县.
* 1955年7月2日,果洛藏族自治区改设果洛藏族自治州,州委员会驻达日县吉迈,辖甘德、久治、班玛、达日4县(久治、班玛、达日3县均为1955年新设县).
* 1957年,由甘德县部分地区设玛多县,驻黄河沿;由达日、甘德2县部分地区合并设玛沁县,驻中心站(依盖齐);果洛藏族自治州辖6县.
* 1958年,州委员会移驻甘德县麦仓.
* 1959年,州委员会迁驻玛沁县;将玛多县划归海南藏族自治州;原属海南藏族自治州的同德县划入果洛藏族自治州;达日县迁驻吉迈;玛沁县由依盖齐迁驻大武.
* 1962年,将同德县划归海南藏族自治州,玛多县由海南藏族自治州划回果洛藏族自治州.